服务承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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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 务 承 诺

1、供水覆盖率:城镇不低于99.90%;

2、水质合格率: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9%,出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%;

3、用户投诉水质问题,2小时内赶赴现场调查、处理、解答,让用户喝上放心水;

4、水压合格率:管网末端服务压力不低于0.12兆帕,压力合格率不低于97%;

5、供水营业场所公开水价及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;

6、抄表收费:收费合理,抄表准确率不低于99.5%;

7、用户对用水计量、收费、故障水表等业务查询,要热情接待,认真调查核实,2日以内给予答复;

8、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通过媒体、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等形式及时通知用户;

9、不明原因停水或压力不足,维修组24小时作出处理和答复;

10、热线接到用户投诉管网抢修电话,抢修人员30分钟内务必赶到现场,小修不超过12小时,大修不超过24小时;

11、管道维修施工期间,要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,确保安全;

12、对用户办理立、分户、改表等业务,提供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制,由一体化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,方便用户,尽量减少用户等待时间。办理时间为:每周的一、三、五;

13、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进行落实,并按时限要求作出认真答复;

14、供水服务、管线维修、水费查询热线2721026、2886269、2612933(24小时服务);

15、七条禁令
  (1)严禁自立名目、标准收费;
  (2)严禁超范围、超标准收费;
  (3)严禁找客户报销任何发票;
  (4)严禁找客户无偿或租用交通工作;
  (5)严禁对客户索、拿、卡、要;
  (6)严禁打白条或无正式发票向客户收费;
  (7)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向用户收取不合理费用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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